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浏览次数:8395 发布时间:2013-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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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纺股份”)2011年年度报告中由于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2010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公司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2年5月3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证券简称由“南纺股份”变更为“*ST南纺”。
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13]第23-00012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经审计,公司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5,360.05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50.1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14.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9,323.70万元。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进出口业务和国内大宗业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银行帐号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董事会各项会议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常性占用资金且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中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13.2.1条之规定,比照公司经审计的2012 年年度报告,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均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也不触及该条款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13.3.1 条之规定,本公司也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申请。为防止公司股票价格出现波动,公司股票于2013年4月23日起停牌。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